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党员组织观念,2024年5月23日,直属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在厚德楼107会议室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第三次集体学习活动。
会上,由颜冰凤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往深里学、往实里学、往心里学。
集体学习后,江洪同志、刘宗永同志进行心得交流。江洪同志结合自身在教学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情况,对于组织纪律如何更好在教学工作中进行运用进行了心得交流。刘宗永同志则从党员身份出发,结合实际,提出要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做到对组织忠诚老实、光明磊落。
直属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书记熊美兰强调:“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强大的组织能力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全体党员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要求,聚焦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等方面严明组织纪律。直属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将进一步推动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组织上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文字:刘宗永 责编:张茵珠 审核:赖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