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八次学习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主要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和福建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及附则。本次学习由学院党委书记柯琼莺主持,学院党委委员参加学习。
会上,专职组织员黄玲云逐条诵读领学《条例》第十一章及附则的条款。党委委员陈念文围绕学习内容发表学习心得体会。她认为《条例》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成果。她表示作为高校辅导员,一是要守纪律,要从思想上筑牢防线;二是要讲规矩,规范行为举止;三是要树新风,倡导校园新风尚。
最后,柯琼莺结合学习内容和学院实际,提两点要求。
一是“八小时外”生活守好线。学院党员干部要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绷紧生活纪律“警戒线”,准确把握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的深刻内涵,主动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不能什么饭都吃、什么人都交、什么话都说,慎独慎微慎交慎行,做到八小时内外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有无监督一个样,同时从严管好身边人,努力做学院师生信赖的好党员好干部。
二是“八小时内”工作拉满弓。我们已经完成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原本本、逐章逐条的诵读学习,后面还要在《条例》贯彻落实上持续下功夫。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完成学校学院重点工作联系起来,做好“合”的文章,利用暑期进一步做好下半年工作的规划安排,抓紧推动中心任务和优先项目,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撰稿人:黄玲云
审核:柯琼莺
时间:2024.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