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文明办、民政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文化局、体育局、团委、科协,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党工委宣传部、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团委,省直团工委、省教育团工委、省国资团工委,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精神,现就推进我省社区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社区教育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提出“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发展社区教育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办好继续教育、推进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省社区教育快速发展,2005年颁布了《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将社区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全省成立了社区大学8个、社区学院83个、社区学校1024个、学习中心(点)4771个,形成了城乡社区教育逐步推进、内容形式不断拓展、居民参与率稳步提高的发展格局。但仍存在协同推进机制不健全、政策体系不完善、内容形式不够丰富、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全民终身学习氛围营造不够等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学习需求还有差距。
为适应新时代社区教育发展新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教育的重要意义,发挥社区教育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成科学文明生活消费方式、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快发展社区教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社区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
到2020年,初步形成多元参与、机制健全、职责明确、功能完备、制度保障的社区教育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教育资源融通共享,内容形式更加丰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居民参与率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具有福建特色社区教育发展模式。全省100%乡镇(街道)建立社区学校,90%以上社区、60%以上村建立社区学习中心(点),60%的县(市、区)达到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标准,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10个以上,社区教育城市参与率达60%以上、农村达40%以上。
三、加快社区教育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市场有效介入、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开展社区教育督导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来抓,将社区教育纳入“对县督导”“教育强县”评估指标。各地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举措,抓好组织实施。
2.明确部门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开展社区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整体规划,主动联系有关部门,牵头做好社区教育发展规划、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和考核机制,确保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目标落实到位。精神文明建设指导部门要将社区教育工作成效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民政部门要把社区教育作为街道管理创新、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逐步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支持力度。人社部门要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支持力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重要作用。文化部门要发挥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阵地、人才和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开展社区文化艺术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科技部门要将《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及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与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体育部门要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与社区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健康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社区体育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广泛开展社区体育。共青团要发挥实践育人的作用,把“第二课堂”、校外教育活动延伸到社区。
3.加强管理服务。依托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设立终身教育服务中心,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终身教育理论研究、业务指导、教学服务、人员培训、政策咨询等工作,协助省教育厅制订全省社区教育发展规划,统筹指导全省社区教育工作,建设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负责社区教育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各设区市、县(市、区)依托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设立终身教育服务中心,协助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社区教育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加强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4.健全办学网络。通过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市县乡村”四级办学网络。设区市依托广播电视大学、普通高校等设立社区大学,负责教学研究与指导、课程开发、人员培训等工作。县(市、区)依托广播电视大学、职教中心、职业院校等设立社区学院,负责教学服务、课程开发、人员培训、教育示范等工作。乡镇(街道)依托市民学校、文化站、文技校或中小学等设立社区学校,组织实施社区教育活动;乡镇文技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转为社区学校,使其成为乡镇社区教育的重要载体。村(居)依托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设立社区学习中心(点),为居民提供灵活便捷的教育服务。
5.推进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制定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标准,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争创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充分发挥示范区在体系构建、资源共享、投入机制、队伍建设、信息化应用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社区教育示范区进入和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各设区市要制定本地区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模式。继续推进国家级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工作。到2020年,全省60%的县(市、区)达到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标准,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10个以上。
6.大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创建。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4〕10号)要求,把学习型城市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学习型城市建设领导管理体制,明确落实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广泛开展学习型乡镇(街道)、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到2020年,设区市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县级城市开展创建工作覆盖率达到60%以上。
7.开放共享学校资源。鼓励各级各类学校要开放场地设施、课程资源、人力资源、教学实训设备等,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推动具有相关学科和专业的高等院校、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建立社区教育活动中心或体验基地,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社会文化生活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社区教育机构提供教学支持服务。推动普通中小学有序向社会开放学习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适宜的学习服务。
8.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图书馆(室)、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体育场馆、社区书院、农村书屋等社会公共文化设施向居民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社会组织等为居民提供学习服务,引导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社区教育,探索开放、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共享模式。
(三)深化社区教育内涵发展
9.丰富社区教育内容。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素养、诚信教育、人文艺术、科学文化、职业技能、养生保健、早期教育、家庭教育、运动健身、生活休闲等社区教育活动。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制订我省社区教育通用型课程大纲和标准,组织开发、遴选、引进一批优质社区教育课程资源,推动课程建设规范化。引导社区教育机构、社区组织、居民参与开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本土化课程和教材。到2020年,建设1000门省级优质网络课程。
10.创新社区教育形式。在组织课堂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才艺展示、参观游学、读书沙龙、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探索体验学习、团队学习、远程学习等社区教育新模式。建设一批社区教育体验基地,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学习活动,支持与引导社区居民组建学习团队、学习圈等开展互助学习,通过开设学习超市、提供学习地图等形式方便社区居民灵活自主学习。到2020年,培育1000个社区教育学习团队、1000名团队带头人。
11.推进社区教育信息化。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推动线上教学与线下互动结合,促进信息技术融入社区教育教学全过程。完善“福建终身学习在线”,开发手机APP、移动学习等功能,各市、县(区)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福建终身学习在线”分平台,向社区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及服务。乡镇(街道)、村(居)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立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做好各类在线学习平台互联互通,建设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库。
12.开展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品牌建设。建设一批集教学、培训、体验为一体的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培育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形成“一地一品、一地多品”的社区教育发展局面。到2020年,培育100个社区教育示范基地、100个社区教育特色品牌。
13.推进学习成果积累转换。依托福建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开展社区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工作。建立居民个人学习账号,记录学习者注册报名、培训考勤、线上线下学习学时等具体信息,形成居民终身学习电子档案。各社区教育机构要做好社区居民个人学习信息的记录、存储和管理工作,通过学分认证后,纳入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
(四)突出重点人群教育
14.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发展老年教育是社区教育重要任务。各地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要求,逐步完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改善基层社区老年人的学习环境,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建设一批发挥示范作用的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学校(学习中心),打造一批优秀学习团队,建设一批优质课程,不断提高老年教育的参与率与满意度。
15.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推动实现社区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社区教育机构要紧密联系普通中小学,依托中小学生校外素质教育基地、科技馆、公共文化单位、青少年宫、“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青年之家、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中小学实践基地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普及宣传科普知识、自护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弘扬优秀中华传统文化,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区教育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早期教育,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可派教师到社区教育机构提供志愿服务。以“福建好少年”“福建男子汉”品牌项目为载体,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青少年校外和社区教育中的作用。
16.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主动适应居民实际需求,开展法治社会、科学生活、文化艺术、安全健康、就业再就业、创新创业、职业技能提升等教育培训活动。积极面向学生家长开展教育理念、教育方法等方面的家庭教育指导。实施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计划,创新农民工继续教育新模式,到2020年,实现5万名农民工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完成30万名职工技能培训和50万人(次)职工接受综合素质提升教育培训任务。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每年计划招收专科学历教育学员2000名,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员10000名。重视开展失业者、残疾人及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培训服务。
(五)强化社区教育支持服务
17.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专兼职结合,志愿者辅助”的办法,多渠道加强社区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社区教育师资库及管理办法。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教师参与社区教育相关工作。公办学校从开展社区教育获得的收入中,可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补贴教师,按补贴金额单独核增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省人社、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制定社区教育专职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办法。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应配备社区教育专职管理人员。探索建立社区教育支教与志愿服务制度。支持本科高校、成人高校、职业院校开设社区教育相关专业,培养社区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建立社区教育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开展素质和技能培训,到2020年,全省培训社区教育工作者10000人。
18.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学习者合力分担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社区教育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支持力度,不断拓宽社区教育经费来源渠道。推动社区教育服务社会化,推进社区教育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试点工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项目外包、委托管理等形式,吸引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教育。鼓励社会资本、海外侨胞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设立社区教育基金等方式支持社区教育发展。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助社区教育或举办社区教育机构,并依法享受有关政策优惠。
19.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大对社区教育重要意义和发展成绩的宣传力度,总结推广社区教育典型经验。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9·28终身教育活动日”,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社区教育特色品牌”评选活动,深入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不断提高社区教育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提高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文化厅
福建省体育局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