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谷文昌从宁化调回漳州,担任龙溪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处林业处领导小组组长。
接到通知,谷文昌正考虑用什么车运载行李,其实按规定,应由宁化县政府负责用专车把人和行李载到新任单位。这时刚好有漳州麻纺厂的货车运载麻袋到三明,麻纺厂副厂长林加是他的老部下,于是谷文昌打电话给林加,说方便的话让这货车顺便到宁化把他接回漳州。林加当即答应。
货车司机到宁化找到谷文昌,让他坐驾驶室,可是谷文昌不愿意,怕因此影响司机开车,于是坐在车厢行李上。那个年代的山路非常狭窄,山高路陡,货车颠簸得厉害,又尘土飞扬,加上谷文昌有胃病,实在苦不堪言。历尽辛苦才到达漳州。
下车后,谷文昌马上找货车司机要算车费。司机无论如何不肯收钱,他就找林加。林加知道谷文昌的脾性,便收下8元车费。有人觉得林加不够朋友,说叫一辆专车,也不过10来元。林加无奈地说:“老谷就是这样的人,一点不占公家的便宜。你不收,他放不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