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下午,福建省审计厅对我院原书记严肃及院长林春明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进点见面会在学院行政楼6楼会议室召开。省审计厅副厅长王成章,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部长詹松青,省审计厅卫生社保处处长邹依华、经济责任处副处长林丹伶,省卫生厅计财处处长王伟琴,以及审计组全体成员、学院中层以上干部31人参加了会议。审计组组长邹依华主持会议。
首先,审计组组长邹依华在进点会上宣读了《审计通知书》和《审计纪律八项规定》,并介绍了审计工作安排和相关事项。
本次审计主审王文武同志介绍了本次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范围、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
接着,学院原书记严肃和院长林春明在会上作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述职报告,从履行职责情况、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两个方面汇报了2009年5月以来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状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情况、内控制度及管理情况、遵守廉政及规定的情况。
詹松青部长在会上强调两点,一要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是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责任监督,促进廉洁自律、认真履职的重要举措;二要支持,各部门应全力支持与配合审计组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依法接受审计。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同时,希望学院以这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契机,用好审计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决策、收支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推动学院科学发展。
林丹伶副处长在会上强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常规性工作。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紧扣领导履职情况,关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对国家重要方针、政策,宏观措施贯彻落实到位,保证政令畅通;二是重大决策管理监督,涉及重大投资、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提高领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改变工作作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王成章副厅长在会上从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审计动态与趋势、审计重点和审计突出问题等方面介绍了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规定和我省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他指出,依据2010年10月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发办﹝2010﹞32号)精神,审计对象包括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他强调,本次审计就是结合学校自身基本情况及高校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管理体制,客观公正地评价书记和校长的工作业绩,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准确恰当地界定经济责任,更好地实现对领导干部的监管目标,更好地促进高校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最后,林春明院长代表学院表态,表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利于我院发现自身发展所存在的问题,从而更好地改善不足,促进学院事业的发展。他要求学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此次经济责任审计,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为审计组提供支持和帮助。(财务处 党委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