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是福建省对今年初国家出台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有效贯彻落实,是对全国教育大会提出“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精神的积极响应,也是福建省对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建设作出的顶层设计。
省教育厅向本报独家解读,透露了哪些干货?先来看这份文件的核心提示——
◆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建立师德失范通报机制。
◆提出弘扬师道尊严、区分教师正常履职与失范界限,维护教师教书育人的正当权益。
◆师范院校要重点发展师范教育,师范类在校生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
◆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学科纳入“高峰”学科支持计划、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学科纳入“高原”学科支持计划,让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用更优秀的人培养出更优秀的学生。
◆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全省7万多名乡村教师将享受提升待遇、住房保障等红利。
◆我省在全国率先明确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授按规定享受二级保健。
◆提升各级职称比例,较大幅度地提升职称供给,缓解因职称改革带来的聘用矛盾。
◆全面提高师范教育地位。针对全省70多所特教学校的2100多名专任教师实施专业能力提升计划。
福建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说,这是新时代福建省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份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它描绘了未来一个时期福建省教师队伍建设的美好蓝图,指明了“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方向和路径,饱含着未来优秀教师的新期待,对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做了正面回应,将促进全社会更加重视教育、更加关爱教师,推动福建教育高质量发展。
谈师德师风
将作为评价第一标准
“教师能力提升有两大抓手:一是政治素养;二是业务水平。在以往师资建设中,师德建设投入往往远远落后于专业提升。从现在开始,这种状况将会改变。”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人说,《意见》突出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将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摆在首位,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和要求,德字当头,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用爱心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
同时,通过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建立师德失范通报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在“师德示范”与“师德失范”两个方面措施并举、双管齐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弘扬师道尊严、区分教师正常履职与失范界限,维护教师教书育人的正当权益。
这位负责人说,师德养成教育将贯穿于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全过程。明确建立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以庄重的仪式感来提升教师职业的自豪感、责任感、荣誉感、神圣感。
谈师范振兴
乐教适教善教优秀生入师范
“师范院校要重点发展师范教育,师范类在校生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比同类非师范专业上浮50%,可有效解决高校举办师范类专业积极性不高问题,也能更好地支撑师范专业提高办学质量,进而提高教师培养质量。”这位负责人介绍,此次《意见》对振兴师范教育有了更多的“本源回归”,更好的政策倾斜和更多要求期待,培养“师者之师”。
他说,将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中小学及职业技术教师教育学院或设立师范教育专业,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学科纳入“高峰”学科支持计划、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学科纳入“高原”学科支持计划,全面提高师范教育地位。
“师范院校招生也将更具诱惑力。”这位负责人说,为了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专业,师范生专业奖学金标准将提高。招聘时组织用人学校与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探索专项招聘、双向选择。参考医学类本硕连读的经验,探索普高、中职学校教师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培养模式,鼓励师范生辅修第二师范专业。“让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用更优秀的人培养出更优秀的学生,使教育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针对以往教育实践薄弱的情况,将强调注重师范生的教学基本功和技能训练以及实习实训工作,鼓励教育实践与农村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课后服务相结合。逐步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谈待遇提升
教师要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我省在全国率先明确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授按规定享受二级保健。”教师工作处负责人解释,《意见》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特殊法律地位,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全省7万多名乡村教师将享受提升待遇、住房保障等红利,而且在进修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在绩效工资核定方面,打破“大锅饭”,要求结合学校办学绩效施行差别化核定,向班主任、名优教师和特殊岗位教师倾斜。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鼓励各地建立民办校最低工资指导线。
他说,针对教师反映较多的职业院校教师的薪酬制度,明确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职业院校教师根据合作协议到企业兼职的,可按规定取得兼职收入。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及与教学科研相关的社会服务产生的净收入,可提取50%~70%的比例用于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追加绩效工资总量等相关措施提高教师待遇。
“要让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这位负责人表示,对此福建将“三步走”:
到2020年,“教师地位待遇得到提高,教师职业满意度明显提升”;
到2022年,“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
到2035年,“全社会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直面“难题”
缺编缺员职称考核将有改善
随着新型城镇化、人口流动、全面两孩政策及高考改革等新情况,女教师居多现状造成“产假式”缺编、老龄化及结构性缺员等教师补充难题凸显。他说,针对这些情况,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中小学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专项用于“产假式”缺编、老龄化及结构性缺员等教师补充。还可以返聘优秀退休教师补充人员不足,无法增编的地区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实行同岗同待遇。
“在教师最为关注的职称问题上,将提升各级职称比例,较大幅度地提升职称供给,缓解因职称改革带来的聘用矛盾,有效打破教师职业发展的瓶颈。”这位负责人介绍,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初中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对部分优质高中将中级及以下职称评聘权下放学校,由学校自主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任。强化教学工作量和教育教学实绩考核,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论文和课题等评价教师,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乡村教师专业成长职称通道受阻情况也将得到改善,我省将对乡村教师探索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他说。
教师职称一聘定终身、年轻教师的聘任要排队等职数、优秀人才难以优先聘任等职称制度存在的管理僵化现象问题也将逐步改变,明确提出推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加强聘期考核,准聘与长聘相结合,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谈“特殊教育”
培训专任教师提升专业能力
“将特殊教育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局。”这位负责人说,针对全省70多所特教学校的2100多名专任教师实施专业能力提升计划,提出要打造高素质复合型特教教师队伍。
重点开展医教结合专项培训和从事融合教育教师培训。探索建立师范院校、特教机构和医疗机构合作培训机制,深化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改革,支持基层特教学校在医学、康复技能方面的普遍需求。
针对特教教师收入待遇偏低,职业吸引力不足的现状,提出“特殊教育学校应按不低于普通学校20%的比例核增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分配向从事特殊教育等特殊岗位教师倾斜,并可根据实际与教龄挂钩,鼓励教师长期从教”,深入推进特殊教育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福建日报记者 林耀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