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教学需要决定购置一批多媒体设备,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具体详见如下:
一、招标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和型号 |
性能 |
数量 |
1 |
液晶投影机A |
日立、三洋、松下等 |
4000ISO流明,3LCD/0.63英寸*3TFT液晶板,1024*768,对比度,2000:1, |
1台 |
2 |
液晶投影机B |
日立、三洋、松下等 |
3200 ISO流明,分辨率1024*768,对比度,1000:1, |
1台 |
3 |
台式电脑 |
联想、方正、HP等 |
附合于教学用机基本要求,配19英寸宽屏液晶显示器,配还原卡 |
1套 |
4 |
玻珠屏幕 |
森普、美视牌(进口)、红叶等 |
高密度均匀玻珠涂层,2.7倍增益,低噪电机,有线和无线控制升降,120英寸屏幕 |
1个 |
5 |
DVD硬盘播放器 |
索尼、先锋、三洋等品牌 |
DVD光驱、250G硬盘、可刻录、播放任何格式音视频资料 |
1台 |
二、评标原则: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人。
三、招标要求:
1.投标人所投液晶投影机须通过国家3C认证,投影机需提供产品原厂家彩页并加盖厂家公章,中标后提供厂家的授权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
2.投影机在福建须有维修站,维修站维修人员须具备国家电子信息产业部颁发液晶投影机维修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中标提供原件审查)。
3.投标货物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配置及技术要求。
4.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四、投标文件截至时间:2011年7月1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项目报价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送达我院,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联系人:我院行政楼306室。
联系人:黄兴宇。联系电话:2286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