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上午,学院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加强意识形态与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各处室、系部、馆、中心负责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林建团主持。
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省委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林建团副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要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网络信息可控”;结合我院实际,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分为新闻媒体、思想政治课、校园文化和学术活动四个方面,要求由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建章立制,着力完善意识形态建设方案,努力做到守土有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切实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党委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