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团学风采 >> 药学院 >> 正文

药学院第二党支部开展第三次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

发布人:药学院     时间:2024-06-2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的纪律意识,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6月27日上午,药学院第二党支部在药学院会议室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专题学习会。本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刘丹丹主持,全体教师党员积极参与。


会上,林伟铃带领大家深入研读了《条例》第二编分则——“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和“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的章节内容。会议强调,廉洁纪律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群众纪律是我们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行动准则,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标志和政治优势。全体教师党员要把严明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的本质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清正廉洁的纪律原色、为民服务的公仆本色,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随后,支部党员作交流发言。叶雅沁同志表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证明,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加强纪律建设,不仅不是发展的束缚,恰恰是事业发展的前提保证。党员干部在纪律上管住手脚,才能在事业上放开手脚。对于党员、干部而言,纪律既是“戒尺”,也是“护身符”。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从心所欲而不逾矩,才能放开手脚,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吴晓辉同志表示,对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我认为,它不仅是对我们党员行为的一种规范和约束,更是对我们党性和道德品质的一种提升。通过学习,我更加明白了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到公私分明、清正廉洁。此外,还体会到了条例对于党员个人品德和道德修养的高度重视条例中对于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让我更加明白了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时刻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个人品质,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