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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诉处理工作流程

发布人:共青团     时间:2019-09-12   浏览次数:

学生申诉处理工作流程
一、学生须在收到处分或处理的决定书或公
告之日起10日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
申诉。
二、对学生提出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
会在接到申诉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区别不同情
况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可采取书面审查或
开听证会的方式处理申诉。井在接到申诉申请15
日内作出复查处理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四、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结论
的,经学院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
五、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经复查,认为作出
处或处分的事实、依据、程序等存在不当,可以
作出建议撒销或变更的复查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
门予以研究,重新提交院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
学生申诉热线:05912286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