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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卫院团〔2018〕1号关于表彰“卫院自强之星”的决定

时间:2018-08-27   浏览次数:

 

关于表彰“卫院自强之星”的决定

 

各系团总支: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和展示当代大学生勇于承担责任、勇于面对困难的形象,进而在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我院在20171219日至201821日开展了“卫院自强之星”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校级寻访活动。各系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学子,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授予16护理305班江艳艳同学“卫院自强之星标兵”荣誉称号,15药学308班范春艳、16口腔301班张玲等9位同学“卫院自强之星”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再接再厉,勇于创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广大青年学生以他们为榜样,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自立自强、奋发成才。

 

附件:“卫院自强之星”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校级寻访活动表彰名单

 

 

 

 

共青团福建卫生职业技学院委员会

     201832       

 

 

 

 

 


 

附件

 

“卫院自强之星”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校级寻访活动表彰名单

一、自强之星标兵 (1人)

16护理305   江艳艳

二、自强之星( 9 人)

16卫管301  周舒亭

16预防301   杨佳慧

16口腔301   

16临床医学302  阴雯莉

16助产304   高小小

15药学308   范春艳

15中药301   江思思

15检验302   杨丽鹃

15检验301   吴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