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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三审三校制度文件

发布人:共青团     时间:2023-09-04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媒体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一)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二)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

(三)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一)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二)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三)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校团委“三审三校”具体流程

一)

1.部门推文:

1)初审:部门负责人

工作要求:审读全文,包括对标题、排版、图、文、视频等内容进行审核、校对,并对稿件信息的质量及初审报告提出复审意见,及时记录和反馈存在的问题。

2)二审:分管主席

工作要求:审读全文,对内容进行审核,并对稿件信息的质量及初审报告提出复审意见,审核是否含有政治性错误、符合主题并作出总体评价,并解决初审中提出的问题。


3)三审:分管老师、校团委宣传部负责人

工作要求: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进行最终审核。

2.校团委学生会推文:

1)初审:校团委宣传部负责人

工作要求: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要对新闻信息的内容进行审核、校对、修改,严格把好导向关、知识关、文字关,并检查文章是否含有病句、错别字,并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及时记录和反馈存在的问题。

2)二审:校学生会主席团

工作要求:审读全文,包括对标题、排版、图、文、视频、跳转网页链接等内容进行审核、校对,并对稿件信息的质量及初审报告提出复审意见,作出总体评价,并解决初审中提出的问题。

3)三审:团委老师

工作要求:对稿件的内容,包括出版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作出评价。

二)

1.部门推文:

1)一校:撰写人员、部门负责人

工作要求:由撰写人员对稿件依据审核建议进行校正,包括稿件格式、内容安排、文字、图表、视频排版格式等是否符合要求,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并由部门负责人再次核查。

2)二校:部门负责人、分管主席

工作要求:检查一校后所遗留的错误,并确定一校校出的错误已改正,并对文稿中的疑问予以处理,填补遗缺,统一体例。其次再次检查是否符合要求,若出现错误即使校正。

3)三校:校团委宣传部负责人

工作要求:校对时要确定二校校出错误已改正,对校样进行综合检查,清理差错,确定最终文章,填写编辑姓名,并再次审核,无误后发布推文。

2.校团委学生会推文:

1)一校:校团委宣传部负责人

工作要求:由校团委宣传部负责人依据审核建议对稿件内容进行检查,包括稿件格式、内容安排、文字、图表、视频排版格式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语序错别字或政治性问题并填写编辑姓名。

2)二校:校学生会主席团

工作要求:检查一校后所遗留的错误,确定一校所校出的错误已改正,对文稿中的疑问予以处理,填补遗缺,统一体例,并再次检查文章是否符合要求,编辑姓名是否正确,若出现错误即使校正。

3)三校:团委老师

工作要求:对校样进行综合检查,清理差错,确定最终文章,确认无误后发布。



(三)注意事项:

1.正常推文进行三审三校应控制在五天内完成,重大事件推文进行三审三校应控制在一天内完成,从而以保证推文的时效性;

2.若推文内带有强烈政治性色彩、有重要校内外领导嘉宾出席等信息,需由分管老师审定无误后发出;

3.若是重要稿件,应增加校次,由学校分管校领导或者学校党委主要领导老师完成;

4.如遇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时,需请示学校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

四、三审三校的具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1.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一个标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

2.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统一管理要求

1.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采编、校审、发布管理制度,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各类媒体及其采编人员。

2.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

3.涉及学校官网主页的新闻信息,需由各单位(部门)三审三校后,认真执行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流程,严格新闻发布环节提交审核。宣传部对稿件进行审核并提出采用、修改建议、待用或退稿等方式处理。

4.宣传部收到指定信息员报送的新闻稿均视作已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三)严格审核内容

1.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刊发,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

2.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3.要严格执行自由来稿审核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自由来稿,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

四)规范信息标题制作

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五)完善问责机制

1.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2.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全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此规定,切实提高新闻信息发布的真实性、艺术性,努力打造精品,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