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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遴选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项目承办单位的通知

发布人:继教中心     时间:2017-04-20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教育局、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工会工委,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号),为做好农民工学历提升和职工技能培训工作,决定遴选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项目承办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遴选培养学校

  有意愿、有条件为农民工提供相应学历提升教育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职学校均可申报。

  (二)遴选培训基地

  职工培训基地遴选范围重点在建筑、制造、能源、物流、餐饮、家政、养老等行业,具备为职工岗位胜任能力培训、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或技能储备培训的实训基地、实践中心。政府部门、各类学校、企业、行业协会举办的实训基地、实践中心均可申报。

  二、项目管理

  省教育厅和省总工会委托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承担“求学圆梦行动”项目的组织与实施,负责“求学圆梦行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项目过程管理和支持服务。

  三、项目申报

  (一)培养学校申报

  申请农民工学历提升培养的学校需填报《福建省农民工学历提升培养学校申报表》(附件1)。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省属中职学校直接申报;各地中职学校由设区市教育局汇总申报。

  (二)培训基地申报

  申请职工培训基地的单位需填写《福建省职工培训基地申报表》(附件2)。省直单位、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省属中职学校直接申报;各地中职学校由设区市教育局汇总申报;各地有关单位、企业、行业协会由设区市总工会汇总申报(附件3)。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报送到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省教育厅、省总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农民工学历提升培养学校和职工培训基地,并予以公布。

  (二)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承办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的单位给予经费补助。

  (三)2018-2020年,有意愿申报农民工学历提升培养学校和培训基地的单位,于每年3月底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不再另文通知。

  联系人:游桂,联系电话:0591-87813816,邮箱:fjymxd@163.com,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图书综合楼1205(邮编:350013)。文件下载地址:“八闽工会人”微信公众号下载专区。

  附件:1.福建省农民工学历提升培养学校申报表

      2.福建省职工培训基地申报表

      3.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总工会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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