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院自〔2017〕22号)、《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毕业实行网络申请毕业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考院自〔2016〕26号)、《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实施细则》、《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反馈自学考试护理等本科专业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意见的函》等文件精神,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实行考生个人网络申请毕业试点工作。请各系部仔细阅读有关文件,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做好考生个人网络申请毕业、提交毕业申请材料(纸质材料清单见附件2)相关工作,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统一上交系部,于2017年11月20日前上交我院继续教育中心,另考生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50元(缴费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在2017年11月15日—12月30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办理毕业申请有关事宜。
附件1:考生个人网络申请预毕业工作注意事项
附件2:考生需提供纸质材料清单
附件3:福建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专业课程分类
附件4、知情确认书
继续教育中心
2017年11月6日
附件1、考生个人网络申请预毕业工作注意事项
1、符合毕业条件考生可登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毕业预申请”系统(准考证号以“9”开头),进行考生个人网络申请预毕业工作。
2、考生个人网络申请预毕业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9:00-11月20日9:00,逾期不予办理。
3、自学考试考生网络申请预毕业时需要重新采集照片信息。照片格式:应上传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露双耳的标准彩色数字证件照片,必须为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50KB,大于360*480像素,24位真彩色,照片清晰,不得使用翻拍、ps软件处理,原则上应到当地照相馆采集后上传,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上传使用。
附件2、考生需提供纸质材料清单:
1.自考准考证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一份。(以下证件之一: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222.77.181.161:8082/zkz/online/
身份证复印件上由考生本人签字并写上“按原件复印”
2.课程合格证或其他成绩证明材料(经审批的免考申请表、转考凭证等)。
3.《毕业生申请表》和《毕业生鉴定表》。
考生必须通过 “毕业预申请”环节后在“毕业预申请”系统打印的《毕业生申请表》方有效。11月15日9:00后方可打印完整的《毕业生申请表》。
请各位考生注意,《毕业生申请表》右上角会出现“二代证采集情况”,如显示“未采集”或空白,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于11月15、16日上班时间到到行政楼308继续教育中心采集身份信息, 逾期不予办理。
《毕业生鉴定表》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自学考试→综合信息→资料下载→表格下载”下载,并按表格说明填写相关内容。其中单位鉴定为我院意见(此栏考生请留空白)。
网址:http://www.eeafj.cn/zkbgxz/
4.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中国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需提供至2017年12月)。请勿使用网站截频、截图的报告,必须是打印的完整材料。
5、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即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护士执照、药士资格证书或“士”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学初级))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6、药学专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交附件4的知情确认书原件,确认书需考生本人填写完整并签字按手印。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并按考生序号排列整齐。请各系部在收取毕业生材料复印件时,务必对原件进行审核,上交我院继续教育中心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材料均应由系部经办人在复印件右下角处签“与原件相符”及经办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