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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8学年党支部“立项活动”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12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影响,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的通知要求,决定推荐申报2016-2018学年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总结支部特色工作的基础上,推荐优秀成果,每个总支(直属支部)至少推荐一项。        
         二、推荐要求
        1.推荐基本要求。一是主题鲜明、富有时代感。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要求,结合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实际进行项目设计、组织策划。二是解决问题、富有创造性。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当前高校基层党建突出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三是组织严谨、突出科学性。四是成效明显、具有示范性。支部党员参与度高,党支部工作活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在服务中心、服务师生中发挥作用。
        2.认真填写申报表。推荐项目需填写《福建省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申报表》。活动总结(字数在2000字左右)应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立项活动”背景(立项主题的目的、意义);二是“立项活动”开展过程(活动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内容,要突出活动重点和特色亮点);三是“立项活动”成效(支部在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基层组织工作机制创新、推动中心工作等方面取得的具体实效和成绩)。
       3.及时报送材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2018年5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党委工作部,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谢宗颖  联系电话:1502
       
         附件: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申报表、汇总表及总结报告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