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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8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13   浏览次数:
闽卫院党[2018]25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2018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闽委教办组〔20188文件的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2018年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把是否真学真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为吸纳新党员的根本政治标准,决不能降格以求。要认真落实政治审查制度,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要结合实际列出政治上不合格的具体清单,那些是非观念淡薄,在涉及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的;那些功利思想严重,利益面前只为自己打算、不为集体和群众着想,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的;那些参与邪教、笃信宗教或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的;那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决不能发展入党。
二、重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坚持发展关口前移,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吸纳、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途径和办法,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到每发展1名党员,原则上有35名入党积极分子、410名入党申请人作为储备。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实行党校培训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培养教育制度,继续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的基本知识测试,将培养教育贯穿入党全过程,防止和克服只抓集中教育、忽视日常的教育引导,只重视入党前的培养教育、忽视对预备党员的继续培养。要突出思想入党,组织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毫不放松加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去功利化导向,确保信仰坚定、政治合格、入党动机纯正。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健全完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
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做细做实培养教育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颁布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回顾和检视,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稳妥有序做好检查整改工作,解决发展党员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曲线入党”等问题。
 
附件:2018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