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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4-02   浏览次数:
教务处、学工处、团委、保卫处、马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闽委教办思〔2019〕3号)文件精神,决定于今年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前后,在全院开展国家安全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国家安全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深入宣传贯彻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展示国家安全工作成就,提升广大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引导师生自觉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弘扬“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
根据师生的年龄特征、身心特点,以及知识结构、认知能力等情况,推动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重点开展“四个一”活动:
(一)同上一堂课在“415”前后集中开展以“百万学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为主题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把集中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活动、课堂教育教学相结合,不断充实教育内容,完善教学体系。把统一组织活动与学生自主开展活动结合起来,组织专题讲座、报告会、研讨会,通过电视授课、网络直播、巡回讲座等方式,有机结合“实体课堂”“空中课堂”“网络课堂”,做出规模、形成声势,扩大教育覆盖面和受益面,形成“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的生动局面,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教务处、马院
(二)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在4月15日前后,以中心组学习、党课、主题党日、主题班会、读书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师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家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以及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收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新闻宣传报道和主题节目,引导师生准确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自觉提升国家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党工部、学工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设立一个宣传专栏。在校园内设立宣传专栏,开辟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园地,加大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充分借助社会力量,组织或参与开发体现国家安全教育要求的音乐、美术、戏剧、影视、动漫、游戏等作品,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
责任单位:党工部、学工处、团委、图书馆、各系部、马院
(四)举办一场主题活动。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主题活动,依托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开展校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微课大赛、文艺表演、社会实践和“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入脑入心。开展校园反恐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抵御防范恐怖主义的意识和自救互救、紧急应对能力。组织师生参观国家安全主题展览,观看国家安全主题公益广告、动漫视频、微电影等宣传影片,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国家安全法》宣传。
责任单位:团委、保卫处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文明校园和平安校园创建的实际举措,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增强广大师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国家秘密,主动联系当地国家安全机关,争取指导和支持,共同策划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丰富载体手段。要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创新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综合运用主题宣讲、媒体宣介、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宣传教育效果。要运用网络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在易班网、学院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上推送国家安全知识材料。要结合大学生社会实践,组织师生志愿者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国家安全法宣讲活动,把国家安全宣传到千家万户。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深化校园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建设,严格宣传文化阵地管理,充分利用校园各种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国家安全教育的浓厚氛围。
各责任单位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总结材料及相关活动照片请于4月17日(星期三)前报党工部,我部将择优推荐至主流媒体予以重点宣传报道。联系人:占宇,电话:1502。
党委工作部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