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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19-06-13   浏览次数:
闽卫院党 20 19 2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展示学院共产党员的先锋形象和精神风貌,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干部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学院改革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作出新贡献,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之际,院党委决定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在院内7个党总支、22个党支部中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师生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是全院专兼职党务干部。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总支的评选条件
1.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有效宣传贯彻执行,保证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系党总支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强。
2.政治把关作用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在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
3.思想政治工作到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教风学风建设成效显著。
4.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对师生党支部工作指导推动到位,学习教育有序推进,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扎实有力,党务公开、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制度执行到位。“双带头人”培育、发展党员等工作成效明显。
5.推动改革发展到位。谋划推进、保障落实人才培养、学科 专业群 建设、科研管理等重大改革、重要事项、重点安排坚强有力,党的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维稳工作体系建设有机融合,切实 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业绩突出。
(二)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 . 教育党员有力。坚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扎实开展,主题党日严格规范。
2. 管理党员有力。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扎实有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 稳妥 有序。
3. 监督党员有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教育引导、组织处置等措施有效运用。
4. 组织师生有力。最大限度地把师生组织起来,引领带动师生投入中心工作的动员力、实效性强。
5. 宣传师生有力。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
6. 凝聚师生有力。善于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增进共识,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生活,组织引领师生听党话、跟党走成效突出。
7. 服务师生有力。常态化了解师生困难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师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健全有效。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高尚,密切联系、服务师生,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文明校园创建和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中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工作业绩显著。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执行“两个维护”。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工作业绩突出。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顾全大局。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党委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基层党组织负责组织党员对照评选条件,根据推荐名额进行推荐。
(一) (一) 基层党组织推荐
1.优秀共产党员
全院评选表彰17名,党员数超过50名的党组织基准名额为2,其余党组织基准名额为1。创建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党组织各奖励1个名额。
各党组织按照分配名额的2倍推荐候选人。
2.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
各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本组织党务工作者不超过2名 ,推荐总数不超过 7个 。离退休党总支在本组织内等额推荐1名。
3.先进党总支
评选先进党总支1个 ,推荐总数不超过2个
4.先进党支部
评选先进党支部5个,原则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下属支部不超过1个 ,推荐总数不超过5个
(二) (二) 考察组推荐
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基础上,党委组建考察组,由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为党委工作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考察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的1:1.5向党委差额推荐人选。
(三)党委研究
经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四)公示
表彰对象在校园网公示3天。
(五)表彰
院党委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授予荣誉称号, 颁发荣誉证书, 并参照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标准向受表彰个人发放奖励金,向优秀基层党组织发放奖励金1000元纳入党员活动经费。经费从党费专户列支。 
四、工作要求
评选工作应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逐级推荐。本次推荐院领导不参与评选,已推荐上级表彰的院内不重复 推荐 表彰。表彰对象要有广泛的代表性,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 学、科研、管理等一线基层人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中层干部比例不超10%。 优秀共产党员 原则上应从 上年度民主评议“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荐,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重复推荐。
各党总支负责组织撰写和汇总先进事迹材料,填写登记表。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先进事迹材料要体现实际工作举措和业绩(1000字以内),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材料要体现实际工作业绩(600字以内)。各党总支6月17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登记表(一式2份)报党委工作部,电子文档发送至fjwzydgb@163.com。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庆祝建党98周年为契机,把推荐表彰工作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抓手,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推进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上新台阶。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要向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习,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推进学院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附件:1.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2.2018-2019学年先进党总支登记表
       3.2018-2019学年先进党支部登记表
       4.2018-2019学年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5.2018-2019学年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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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 6月1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