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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纪工委副书记刘启焱来校作《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讲座

时间:2015-11-26   浏览次数:

    11月25日下午,学院于行政楼六楼会议室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第四专题学习,省教育纪工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教育厅监察室主任刘启焱主讲,主题为《坚持道德“高线”  守住纪律“底线”——新修订的<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要解读》。培训班全体学员、学院全体中层干部80余人参加,黄开良副院长主持。
    刘书记围绕两项党内规定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容易误读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如何贯彻执行等几个方面内容进行了精彩的阐述。他指出,新《准则》和《条例》突出了“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的要求,新《准则》的特色和亮点一是紧扣廉洁自律、二是坚持正面倡导、三是面向全体党员、四是突出“关键少数”、五是删繁就简,简洁好懂易记。新《条例》进一步将《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具体化,将党的纪律行为修订为4类,突出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果。在高校贯彻执行两项法规的具体工作中,刘书记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不胡说,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二是不胡为,严格执行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检查,不造假、不徇私、不枉法、不拉票、不损公。三是不无为,明确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的区别,落实好“五抓五看”。
    黄副院长在总结中说,刘书记的辅导讲座是学院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两项法规学习的“及时雨”,为我们如何深入学习、如何贯彻执行给予了辅导、提供了参考、指明了要求。他强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领部门其他成员学习落实好新《准则》和《条例》要求,具体工作中,要以两项党内法规为准绳,进一步服务好学院全体师生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