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发布人:安全工作处     时间:2023-03-14   浏览次数:

闽卫安讯〔202310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23〕5 号)精神,3月13日上午,由安全工作处牵头协同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实习实训中心组成检查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本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进行,对涉及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实验(训)室安全、防范校园欺凌、防范极端事件、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校园安防等方面进行细致检查,充分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后,随即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落实好上级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守牢校园安全底线。建立安全台账,细化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突出重点,严密管控,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通过此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升了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了师生的安全责任感,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