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讯
闽卫保〔2010〕022号
2010年9月21日,由黄开良副院长带领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和学生工作处等相关处室,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在抽查过程中各宿舍内的灭火器均在有效期内,且瓶内压力充足。但宿舍安全形式仍较为严峻,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隐患;
1、8号楼中侧、西侧楼道LED照明灯被人为破坏。
2、8303C间学生离开后没有将充电器从插座上拔掉。
3、8304B间发现有烟头。
4、部分学生宿舍在所有人都离开后忘记锁门。
上述安全隐患已分别提交后勤管理处和学生工作处,要求宿管科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发现宿舍内的安全设施遭到破坏应立即上报保卫处。希望学工处在辅导例会上重申宿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卫处工作人员应不定期进行检查,在学生宿舍安全工作中应起到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保卫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