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开展“迎接国务院安委会
安全生产巡查”自查自纠工作
闽卫保讯〔2017〕3号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17】11号)文件精神,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严密部署。2017年4月10日,根据学院党委的统一安排,黄开良副院长带队,组织教务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对学院各重点部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各系部实验室、化学品仓库、生物菌种存放室、配电房、学院内在建工地等。
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黄副院长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要求药学系应进一步做好储气室日常检查记录;
2.药学系储气室应在寒暑假期间清空库存气瓶,并要求实验室负责人能够与相关厂家沟通协商,做到单瓶配送,严格控制储气室内气瓶数量。
3.要求学生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必须束发,避免在操作酒精灯时引燃或是操作离心机时将头发卷入设备造成人身伤害。
4.要求医学基础部建立实验室废液处理制度及管理流程,并积极联系后勤管理处安排废液处置方案。
5.要求各食堂重视食品安全,加强档口管理,严把食堂进货渠道,最大限度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同时要求食堂尽量保障学生利益,保障食堂低价菜品供应必须达到相应的比例。
此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已通知各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请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做好隐患整改“五落实”,为我院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保卫处
2017年4月12日